意見函投遞說明
  • *提醒:若為本校緊急事項,請直接聯繫以下單位以利即時處理:
  • 校安中心 (撥打06-2757575轉55555)
  • 駐衛警察隊 (撥打06-2757575轉66666)
  • 本校緊急聯絡資訊 (https://web.ncku.edu.tw/p/404-1000-161820.php?Lang=zh-tw)

  • *為保護您的個人隱私資料,以下意見請向本校專責管道反映(本系統不予處理):
  • 一、「職場不法侵害」:
    • 本校通報申訴單位:校安中心
    • 通報申訴專線電話: (06)2381187;校內分機55555
    • 通報申訴專用傳真: (06)2766447
    • 通報申訴專用電子信箱: em50700@email.ncku.edu.tw
  • 二、「性侵害、性騷擾及性霸凌」:
    • 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(ejingwu@mail.ncku.edu.tw / spwu@mail.ncku.edu.tw)
  • 三、「對教職員工個人」:人事室 (em50850@email.ncku.edu.tw)
  • 四、「對學生個人」:學務處 (em50300@email.ncku.edu.tw)
  • 五、與「成大醫院」相關:成醫院長信箱 (hospital@mail.hosp.ncku.edu.tw)

  • *國立成功大學意見信箱
  • 一、 處理流程
    • (一) 填寫反映問題及聯絡資訊,並確認送出。
    • (二) 系統自動產生案件編號,並email通知。
    • (三) 分辦作業。
    • (四) 權責單位處理。
    • (五) email回覆處理結果,並檢附意見信箱系統滿意度問卷。

  • 二、 提醒事項
    • (一) 若您遲未收到通知或回覆信,請查看本系統所發出之信函,是否被您的郵件系統當成垃圾廣告信件。
    • (二) 請利用案件編號及您的郵件信箱(email address)查詢處理情形。
    • (三) 為有效運用行政資源,迅速回覆反映意見,以下情況將不予處理:
      • 1. 與本校校務無關事項、惡意攻訐謾罵,及散播網路流傳不實訊息等;如信件內容涉及違反法律規定者,須自負法律責任。
      • 2. 依「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」第14點規定,人民陳情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得不予處理:
        • (1) 無具體內容或未具真實姓名或聯絡方式者。
        • (2) 同一事由,經予適當處理,並已明確答復後,而仍一再陳情者。
        • (3) 非陳情事項之主管機關,接獲陳情人以同一事由已分向各主管機關陳情者。
    • (四) 在未經您同意的情況下,本系統不會任意將您的個人資料提供他人使用;惟若涉及其他機關權責,基於法定職掌與專業分工,須視情況轉請該單位處理,您的個人基本資料(如姓名、聯絡電話、電子郵件地址等),亦將隨同意見反映內容一併轉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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